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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工商局

中  文  名:丹寨县工商局

官        网:http://www.qdnhd.gov.cn

地        址:龙泉镇振兴路30号

服务热线:0855-3611233

邮编:557500

工商局简介

  (一)

  (二)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人,消协参公编制2人,共44人。目前我局实有在职干部职工3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经济检查大队长1名。

  (三)局机关内设个职能6个职能股室,经济检查大队1个(直属副科级机构),下设龙泉工商分局和兴仁工商分局2个分局(副科级),有在编干部职工37人,主管全县7个乡镇的工商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指导丹寨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丹寨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主要职责编辑

  (一)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辖区内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依法对辖区内的合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指导辖区内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省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九)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地方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承办丹寨县委、县政府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编辑

  根据上述职责,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四个其他事项职能部门。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编制4人。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机要、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级机关的资产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本局的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督查信息、新闻宣传及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本局的计划、财务、国有资产、执法装备、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以及票据管理等工作。

  负责本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本局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定本局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指导本局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基层党群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法规股

  编制1人。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指导全局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股

  (“12315”投诉中心)。编制2人。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和本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动产抵押物登记、本辖区商标、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经纪人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车辆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和本级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重大食品安全、合同欺诈、虚假广告、网上违法违章经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承担本辖区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督促办理;承担本县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开展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注册监督管理股

  编制2人。贯彻落实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配合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承办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及公开工作。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贯彻落实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核准冠丹寨县(或丹寨)的内资企业名称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核准在丹寨县辖区登记注册、冠“黔东南”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下属单位编辑

  (一)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为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查处传销、商标侵权、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贩假、食品安全、按照上级机关安排参与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行政编制4名,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1名。

  (二)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为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正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从原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划转事业编制4名,从原镇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划转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丹寨县消费者协会。挂靠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其党务和后勤行政工作由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管理。其工作任务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章程开展。核定丹寨县消费者协会事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秘书长1名,按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领导职级对待。

  (四)纪检监察室。编制2人。按规定设置。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职数按省编办发(2004)54号文件规定执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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